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24-50646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养殖场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28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46号)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细则(2022—2025年)的通知》(温农发〔2022〕11号)要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开展“两化”行动,经企业自评和区级、市级评审,2023年度,鹿城区共有12家规模养殖场符合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建设标准和3家规模养殖场符合饲料环保化达标场建设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9月1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来电来信向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8281237。 附件:2023年度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达标场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 2023年度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达标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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