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5-51763 | ||
组配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我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LT012期)涉及我区多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州市鹿城区藤桥吴小春食品店销售的龙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吴小春食品店销售的龙眼干(购进日期:2024年10月8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4日向温州市鹿城区藤桥吴小春食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460281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龙眼干。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龙眼干共购入2.44千克,货值185.44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温州市鹿城区藤桥孟慧食品店销售的龙眼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孟慧食品店销售的龙眼干(购进日期:2024年10月23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2月4日向温州市鹿城区藤桥孟慧食品店的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460280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龙眼干。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龙眼干共购入2.42千克,货值217.8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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