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21/2025-51950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鹿城区委、鹿城区人民政府: 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会议精神,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契机,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着力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切实担负起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现将区局推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统计督察,全力做好整改工作 全面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一体推进全区、全局问题整改。一是以国督、省督迎检为契机,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等纳入“八进”内容,实现依法治统和依法治区紧密融合。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现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程序合规。2024年,我区共调整统计部门领导班子2名,均已按程序征求上级统计机构党组意见。三是贯彻落实专项清理活动,分别建立有关部门、各街镇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群,部署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经查,我区不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问题。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数据质量意识 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第一时间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贯彻工作要求,推动党委政府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强调坚持依法统计,严防弄虚作假。其中,区委区政府领导9次就防惩统计造假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中形成有效震慑。二是深入强化统计干部的常学常新。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会议进行统计法治方面的学习,共计11次。其中,以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和全局干部大会等形式学习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党员干部对照自查、心得讨论等形式,突出党纪《条例》第139条内容学习,凝聚守纪正气,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积极参与国家局、省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我身边”征文活动,共投稿3篇。积极参加市局约稿,被省局录用共14篇。 (三)优化执法手段,落实防惩专项治理 一是协助市局做好省局关于执法文书电子化试点工作,完成处罚决定告知书等文书内容制作,全面落实全流程网上办案常态化。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力量,鼓励在编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为专业人员配备执法资质,实现专业力量与执法力量相结合。今年,申报2名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并顺利通过;抽调3人次执法人员参加市级督察、重点执法检查等,积累执法工作经验。三是健全完善统计监督与区委巡察机构的联合监督协调机制,持之以恒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今年以来,提供资料4次。四是聚焦统计造假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积极开展统计全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共核查企业615家、项目43个,实现一级预警企业全覆盖;开展执法检查91家,其中跨部门(区发改、区市监、区消防)联合执法9家、立案2家、罚款4.99万元。 (四)注重普法宣传,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积极组织普法活动。巧借节点宣传,借助“宣传月”、“宪法日”等时间节点落实统计普法宣传,优化全区统计法治环境。5月24日,下社区(宏源社区)开展统计法治普法宣传;5月31日,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专题授课;12月4日,联合市国调队在松台广场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发放法制宣传折页、分发宣传礼品等形式,增强公众统计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召开各类统计业务、普法培训合计72次,涉及部门、街镇、村居、企业等单位统计工作人员6799人次,促进统计工作顺利、规范地开展。二是优化拓展培训方式。在7月26日统计云上线前期,通过统计e家“云课堂”开展2期企业端业务(普法)视频培训会,涵盖“四上”企业等近1900家;与区市监局协作打造“入市第一课·易企向未来”活动,提升市场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根据《浙江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各专业行业特点分类指导企业设立规范的统计台账。9月6日至9月10日期间,分4期召开工业、贸易业、服务业、建筑业的统计业务暨法制和基层基础建设培训会议,培训对象涵盖辖区内近两年新上规、部分重点企业约300家。创新推出“比拼专业强技能、岗位练兵促提升”活动,鼓励区局业务骨干走上讲台,并邀请各街镇、部门、企业参与业务(普法)培训指导,切实提升基层统计业务基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在基层统计工作中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相对稳定的业务队伍,在人员设置上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影响基层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和实施,导致基层统计工作的质量不高。二是统计工作人员水平有待提升。部分街镇、企业统计人员对有关统计业务知识、各专业报表情况、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到位、统计口径衔接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数据的规范性。 (二)统计法治氛围有待进一步浓厚 统计法治宣传未形成常态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培训指导和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往往是进行碎片化宣传,没有形成系统性常态化的宣传工作机制,导致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传播力影响力有限。 (三)执法力量处罚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一是统计执法力度不够。区局目前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均为兼职执法人员,没有精力将统计执法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企业数量庞大和执法力量薄弱形成鲜明对比。二是取证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对瞒报、漏报的行为主动发现能力弱,取证力量不足、经验不足,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法用法,树立法治思维 坚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法治工作部署,并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意见》《办法》《规定》等,不断巩固提升领导班子法治意识。按照规定参加年度以宪法为主题法律知识考试,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二)推动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积极推动依法治统,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等纳入“八进”内容,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现依法治统和依法治区紧密融合。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对统计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岗位练兵”“青年宣讲团”等方式,多举措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和学习。坚持将统计法治与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中,突出《条例》第139条内容学习,并开展案例学习,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加强履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坚守底线。 (三)优化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确保统计执法工作合法、公正、透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执法水平。高度重视执法力量储备工作,积极派员参与上级统计执法、统计督察,提高执法实战能力,动员2名年轻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并顺利通过。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网上办案”工作,统筹运用统计督察、巡察、数据核查等工作成果,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组织开展数据质量交叉检查业务实战实训,指导街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服务水平。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重视普法全覆盖,提高法治意识 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防惩统计造假的相关文件精神,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应知应会》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政治任务,正确指导统计工作实践。对业务人员,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培训、集中办公等多元化、个性化方式,不断强化街镇、企业统计业务指导,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纳统的自觉性,提升基层基础业务水平。对社会公众,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运用鹿城门户网、掌上鹿城等平台公开统计法治信息和相关宣传视频,并依托“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面增强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加强质量管控,提高纠错水准 建立健全执法与专业“工作会商、信息共享、统筹协作”常态化机制,鼓励专业人员联动参与办案,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水平。深度剖析违法典型案例,以“解剖麻雀”式,探索数据差错主客观原因,优化台账模板、监测模板、指标解读,提升业务水平。开展街镇交叉检查,通过组织街镇实战实训,帮助各街镇掌握数据质量要点,提升对企业的指导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三)坚持依法治统,夯实数据质量 坚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监督意见》精神,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坚持执法必严,聚焦重点指标,全面推进一体化统计监督应用,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推动统计执法监督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化,不断彰显统计法治监督权威。 温州市鹿城区统计局 2025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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