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4-52631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发〔2024〕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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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温鹿政发〔2024〕39号文件的通知


陈申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1日对你户作出《关于对陈申定房屋的补偿决定》(温鹿政发〔2024〕39号)。因你户已就洪福巷108号106室房屋征收补偿与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签订《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协议书》(BJ-2021-Fc-HD-XW-221),故《关于对陈申定房屋的补偿决定》已无执行必要。经研究决定,撤销温鹿政发〔2024〕39号文件。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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