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级财政新增我区债券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温鹿人大常〔2023〕68号)等相关规定,需调整债务转贷收入和还本支出。受区政府的委托,现将2024年鹿城区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2024年区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及额度调整的批复》(浙财债〔2024〕16号),下达我区专项债券50000万元。 (二)调整方案 根据上级财政分配下达我区区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和预算管理要求,预算调整方案为:2024年区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5000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数为162000万元,年中已预算调整为651000万元)。2024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调增50000万元,为新增专项债券5000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数为0万元,年中已预算调整为489000万元)。 年中预算调整的专项债务579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存量债务。 综上,调增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57900万元,调减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900万元。 二、2024年区级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和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4〕17号),以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下达我区一般债券30000万元,用于提高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 (二)调整方案 年中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5000万元,故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00万元。另外因民生政策新增和提标,以及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等因素,调增(减)相应科目支出。 现根据文件要求,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支出列入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调增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000万元;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146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46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34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5800万元,农林水利支出增加1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1800万元,金融支出减少10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6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00万元。 三、预算调整后情况 (一)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7010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调整为357015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调整为3570200万元(其中:年中专项债务余额预算已调整为352015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预算已调整为3538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不变,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61443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579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909765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30000万元。 附件:1.2024年鹿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草案表 2.2024年鹿城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3.2024年鹿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调整草案表 4.2024年鹿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草案表 5.2024年鹿城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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