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3/2025-101039939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双屿街道
生成日期 2025-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双屿办〔2025〕177号

关于制定双屿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两小”功能作用指南


各科室站所、村(社):

为进一步发挥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小安委办”“小防减救灾办”(以下简称“两小”)功能作用,经研究,制定应消站“小安委办”“小防减救灾办”功能作用指南,具体如下:

日常以“小安委办”职能为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遇台风、汛期预警时自动切换“小防减救灾办”主导模式,实现人员、物资、指挥体系无缝转换。

一、应消站发挥“小安委办”功能作用指南

应急消防管理站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发挥街道“小安委办”功能作用,统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部署。

2.梳理明确街道内设机构、上级部门派出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推动落实。

3.及时掌握辖区内新兴行业、领域发展态势,明确监管职责。

4.研究提出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并跟踪督促落实。

5.跟踪督促上级交办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6.组织排摸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对象,全量纳入“141”基层治理体系。

7.分类分层分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闭环处置发现的问题隐患,统筹各条线及时向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难以解决的问题。

8.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行政执法。

9.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配合核查安全生产举报线索、媒体曝光的隐患和网络舆情。

10.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火灾等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日常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2.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应消站发挥“小防减救灾办”功能作用指南

应急消防管理站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发挥街道“小防减救灾办”功能作用,统筹基层自然灾害防御应对和救援救助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部署。

2.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防汛防台、森林防火等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单位(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并进行动态更新。

3.负责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4.统筹乡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实施力量编组整组。制订各类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案备案、培训、演练及评估工作。

5.负责本街道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制定卫星电话、应急发电机、抽水泵等重点装备的管理制度;掌握辖区内的大型机械装备情况,建立应急调用机制。

6.负责本街道防汛抗旱、避灾安置场所、物资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7.指导村社定期摸排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等重点人群,通过干部包户、邻里互助等方式,建立“一对一”转移避险机制;指导编制应急手册,组织转移避险演练。

8.统筹巡查排查台风、洪涝、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及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建立并动态维护相关风险、隐患和受影响人员清单,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和应对措施。

9.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研判,统筹落实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提请区级政府发布禁火令或“五停”等措施。

10.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运用“1833”联合指挥平台街道级模块,关注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按需通知防汛责任人,并根据预案提出自主响应建议。

11.应急期间,督促街道应急工作组、村(社)防汛责任人就位履职,组织人员避险转移及灾险情初期处置,统筹做好物资调拨保障和避灾安置场所运行,并落实村(社)“246”抽查机制。

12.灾害发生后,统筹做好灾情统计报告及灾害救助等工作。

13.完成街道交办的其它事项。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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