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1/2025-52394 | ||
组配分类 | 补贴奖励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10日。
(联系电话:88990780) 温州市鹿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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