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城市建设中心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双屿街道双岙横河建设工程(临时围堰)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城市建设中心 2、项目位置:卧旗大河 3、工程内容:因施工需要,在卧旗大河上游设置1段纵向围堰,围堰围水宽度约12.6m,围堰纵向长度约为76.3m,上游围堰边长约为15.6m、下游围堰边长约为15.8m。围堰采用6m拉森IV钢板桩结构,结构型式为:单排L=6m、桩顶标高2.62m,露出水面50cm,采用粘性土进行回填。 4、占用水域面积:961.65㎡。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1)围堰施工前周围清淤,再打入拉森钢板桩,然后底部及钢板桩旁填充土沙袋,把围堰范围内水排干;(2)在雨水期间,每日进行巡视检查,遇紧急情况无条件拆除和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3)围堰拆除前,首先疏清围堰内回填物,再按打入顺序拔除拉森钢板桩,保证河道恢复原貌。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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