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8/2025-5296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卫〔2025〕37号 |
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要求,决定编制《鹿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需新增、变更目录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鹿城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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