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全区各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将温州市雅琦印务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区域)列为2025年度第一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治单位(区域),现予以公布。 希各有关督办单位接此通知后,责成上述整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督促落实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条块结合,按照隐患整治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时督促整治单位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完毕后,由责任单位向督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督办单位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附件:1.2025年度第一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整治单位(区域)名单 2.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验收、销号审批表
(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林秦童,电话:88570766) (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许晓燕,电话:55595118) (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联系人:陈奇晟,电话:88550600) (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联系人:陈幼平,电话:55583866) (区安委办联系人:黄炜,电话:88570775)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度第一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整治单位(区域)名单 序号 | 整改单位 (场所) | 地址 | 隐患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督办单位 | 整改 期限 | 工业企业领域(4) | 1 | 温州市雅琦印务有限公司 | 藤桥镇渔藤路796弄3号 | 1.车间通道设置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损坏;2.厨房电气设备未设置合适容量的漏电保护器;3.仓库出口的常闭防火门未安装闭门器和顺位器;4.消火栓水带老化;5.车间货物堆放过高;6.灭火器被货物遮挡,影响应急取用;7.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场所堆放杂物,影响应急疏散;8.未严格落实消防器材月检制度。 | 温州市雅琦印务有限公司 | 藤桥镇 | 2025年6月30日 | 2 |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李荣生复合加工厂 | 双屿街道仰双片区双岙单位B-38-b-2-A地块(一楼) | 1.生产车间疏散通道堵塞;2.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未定期检查、消火栓前堆放杂物;3.调漆场所设置在危化品中间仓库内,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正常使用;4.生产车间配电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堆放杂物,影响应急取用;5.部分疏散通道未划线,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6.生产车间应急照明装置故障。 | 温州市鹿城区双屿李荣生复合加工厂 | 双屿街道 | 2025年6月30日 | 3 | 温州市嘉美乐鞋材有限公司 | 仰义街道前京村二期二产3号地块3幢B3 | 1.出租方与承租方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接受出租方统一协调管理;2.调漆场所设置在危化品中间仓库内,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正常使用;3.车间内危化品临时存放量超过当班用量;4.部分灭火器未按规范放置;5.压力气瓶未设置防倾倒装置;6.部分疏散通道未划线,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7.灭火器未按规定做好定期检查记录;8.部分区域货物无序堆放,导致疏散通道堵塞;9.部分配电箱内线路杂乱;10.企业复工复产后未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 温州市嘉美乐鞋材有限公司 | 仰义街道 | 2025年6月30日 | 4 | 温州市晟锦鞋业有限公司 | 南郊街道月乐西街636号 | 1.出租单位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由出租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2.车间内电线接头裸露未穿管保护;3.开关箱破损和少防护盖较多;4.电线电缆穿墙未封堵;5.疏散楼道内杂物未清理;6.常闭式防火门闭门器损坏;7.部分应急疏散指示灯损坏;8.未开展2025年度应急逃生演练;9.车间内部分“大明鞋机”链条运转部位缺少防护盖;10.现场缺少物品定值管理和清洁清扫;11.安全生产风险“四色图”与现状不一致。 | 温州市晟锦鞋业有限公司 | 南郊街道 | 2025年6月30日 | 消防安全领域(5) | 1 | 龙泉公寓 | 大南街道龙泉巷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判定要素;2.防排烟系统故障;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判定要素;3.消防水系统故障;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判定要素;4.部分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损坏率需大于标准的3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判定要素;5.防火卷帘损坏,损坏率大于该防火分区总数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2条判定要素;6.防火门损坏,损坏率大于该防火分区总数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判定要素。 | 浙江鸿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第二分公司 | 大南街道 | 2025年9月30日 | 2 | 金润花苑 | 蒲鞋市街道车站大道496号 | 1.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3.6条判定要素;2.消防电梯迫降功能故障不能正常使用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3.12条判定要素;3.防火门损坏的数量大于防火分区相对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2.2条判定要素;4.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4.6条判定要素;5.防烟、排烟系统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5条判定要素;6.防烟排烟系统不能正常联动控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7.3条判定要素。 | 浙江理想四方物业有限公司 | 蒲鞋市街道 | 2025年9月30日 | 3 | 郑桥锦园 | 双屿街道过境路与康华路交叉口 | 1.高层建筑消防车道被占用,影响火灾扑救,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11条判定要素;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判定要素;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判定要素;4.高层建筑防烟、排烟设施不能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判定要素;5.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联动控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3条判定要素;6.消防水泵不能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判定要素。 | 浙江新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双屿街道 | 2025年9月30日 | 4 | 百好花园(由温州城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维护管理) | 松台街道隔岸路 | 1.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判定要素;2.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判定要素;3.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已设置但不能正常自动切换,符合(GB35181-2017)第7.6.3条判定要素;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GB35181-2017)第7.7.2 条判定要素;5.防排烟、水泵、喷淋泵不能联动控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7.3条判定要素。 | 温州城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松台街道 | 2025年9月30日 | 5 | 嘉福公寓(浙江鸿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五马街道百里东路138号 | 1.部分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3.6条判定要素;2.部分防火门损坏数量超过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2.2条判定要素;3.防排烟系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5条判定要素;4.火灾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7.2条判定要素;5.喷淋泵不能正常联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7.3条判定要素;6.消防电梯不能迫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7.3.12条判定要素。 | 浙江鸿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五马街道 | 2025年9月 30日 | 道路交通领域(3) | 1 | 鞋都三期正岙路尚勤路口 | 鞋都三期正岙路尚勤路口 | 路口高墙遮挡视线,存在安全隐患。 | 丰门街道 | 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 | 2025年6月30日 | 2 | 县学前华盖山隧道(县前头高盈里路口-县前头环城东路路口) | 县学前华盖山隧道(县前头高盈里路口-县前头环城东路路口) | 隧道内部分道路长期积水,道路湿滑,存在安全隐患。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 | 2025年9月30日 | 3 | 南郊街道 | 飞霞南路 | 飞霞南路温州之光门口(原东屿电厂门口)缺少停车让行标志。 | 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 | 区道路交通专委办 | 2025年5月31日 |
附件2 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验收、销号审批表 整治单位(区域) |
| 地 址(桩号) |
| 主要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公布文号 |
| 整治期限 |
| 整治完成时间 |
| 申请验收时间 |
| 隐患内容及 整改情况 |
| 责任单位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督办单位 验收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行业主管 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区安委办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区安委办、督办单位、整改单位(场所)各一份。 2.报送本表时,请附送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安全评价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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