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4/2025-53023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交发〔2025〕3号 | 下载阅读版本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各科室(站、中心)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决定编制《鹿城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执行程序。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长办公室会议审议。 二、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2025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调整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决策后期更进。决策实施满一年,承办科室应当按照规定对决策实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局长办公室会议做出书面报告。 附件:鹿城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鹿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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