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6/2025-5305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山福镇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鹿山政〔2025〕22号 |
各科室、各村: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山福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山福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山福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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