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5-53226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04-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25〕13号
下载阅读版本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温州市鹿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温鹿政发〔2024〕90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温州市鹿城区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要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方案,及时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明确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以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环节的具体实施步骤、进度安排。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各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有关意见,充分开展民意调查。

四、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号)规定,统一收集管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决策执行等阶段文件材料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等结论文件材料,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完整性,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确需调整决策事项目录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名称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

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

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

专家论证

是否履行

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鹿城区级产业政策(2025年版)

鹿城区

人民政府

区发改局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温州市级产业政策(2025年版)》

2025年

12月底前

否(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

2

关于调整交由七都街道等14个街镇行使的部分区级部门行政处罚权的公告

鹿城区

人民政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2025年

12月底前

否(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

否(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

3

开展第十四批温州市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

鹿城区人民政府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25年

12月底前

否(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

否(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

4

西部新城中央涂单元B-21地块超高层项目

鹿城区人民政府

区城市发展集团

《关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及鞋都一期C-26 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温政函〔2022〕121号)

2025年

3月底

否(不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