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南汇街道城市中心区D-31地块建设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2、项目位置:前陈河 3、工程内容:项目按照规划蓝线实施,开挖规划水域面积为416.8m2。 4、占用水域面积:0。 5、占用水域时间:永久。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