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1/2025-5335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5-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举办2025年度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2025年温州市鹿城区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温鹿人社〔2025〕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区人工智能训练行业人员技能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温州技师学院

温州市鹿城区众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协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大赛项目

人工智能训练师

三、竞赛标准

命题以人工智能训练师《国家职业标准》高级(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准,并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

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技能实操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和技能实操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30%和70%的分值权重计入总分,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最终比赛名次以综合成绩决定,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根据实操竞赛成绩排序。

四、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分理论知识和技能实操两部分。

理论知识竞赛时间:2025年5月16日

技能实操竞赛时间:2025年5月17日

理论知识竞赛以机考方式进行。

理论知识、技能实操考试地点:人才大厦(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五、大赛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须是人工智能训练行业人员且年满16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鹿城辖区内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 不低于6 个月的企业职工;

(2)具有鹿城户籍(或居住证)的无社保人员;

在校生以及历届区级大赛同工种第一名获得者、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除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

本次大赛采用个人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交:

1、《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

2、鹿城区域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从业工作证明

联系人: 周望灯    联系电话:19373206623

以下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报名网址:

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table17Page1.jsp?column1=8a129081965cc3e001965d0510a161f8&column5=3&t=1745368970161

2、报名二维码:






六、大赛组织

为使本次大赛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鹿城区人力社保局,组委会名单附后(附件1)

七、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选手颁发证书与奖品;除一、二、三奖外,设置优胜奖若干,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参赛选手的50%。

1、本次大赛获奖选手,以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义,温州市鹿城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代章形式为获奖选手颁发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有人工智能训练师三级(高级)及以上证书的,不再重复认定。

2、获得本次大赛前三名的选手由相关单位给予相应的荣誉。对于竞赛成绩突出的选手,将选拔推荐参加省级、市级职业技能大赛。

八、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解释。


附件:1.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2.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3.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


 

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 邹海鹏(鹿城区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吴进洪(鹿城区人力社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叶  文(温州技师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员:徐志强(温州技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邱建忠(温州技师学院智能控制学院院长)

              陈国胜(鹿城区人力社保局职建科负责人

        徐伟鸣(鹿城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吴  琦(温州鹿城区众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


大赛组委会下设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陈国胜  吴琦  

技术工作组:张林    陈烨

新闻宣传组:郑昌浩

申诉监督组:徐伟鸣 

后勤保障组:周望灯  单晓雪




附件2

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联系地址


移动电话


户口所在地


文化程度


竞赛工种现有等级

□无□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工作简历(附后)


本人承诺签字

本人自愿申请参赛,并对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个人参赛可不填写此项内容)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背面

注: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现有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附件3

2025年温州市鹿城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一、竞赛命题标准

竞赛命题标准以国家职业标准人工智能训练师高级工(三级)要求为基础,结合当前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要求并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行技能和新技术。

二、竞赛命题原则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注重基本技能,体现现代技术。弘扬“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命题内容上力求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指导思想,考核职业综合能力,并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示范指导作用。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竞赛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实操两部分,均由1名选手独立完成。

(二)竞赛时间及计分办法

1.理论知识竞赛采取机考的形式进行,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占比赛总成绩的30%;

2. 技能操作竞赛,总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占比赛总成绩的70%。

(三)成绩计算

竞赛总成绩(总分)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成绩组成。最终比赛名次以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总分相同则优先根据技能操作考核成绩排序,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竞赛范围、类型及其它

(一)竞赛范围

1.1 职业道德

1.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1.2 职业守则

(1)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 讲究质量,注重信誉。

(3)积极进取,团结协作。

(4)遵纪守法,讲究公德。

2.2 基础知识

2.2.1 数据集制作原理

(1) 数据采集工具与设备基础知识。

(2) 数据标注工程基础。

2.2.2模型训练基础

(1) YOLO系列算法模型训练、算法模型验证及评测。

(2) 深度学习框架。

2.2.3 Linux操作系统基础

2.2.4 ROS机器人操作系统基础

2.2.5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考核模块

1. 理论知识竞赛

(1) 试题类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

(2) 分值比重:

1)单项选择题:题量140题,每题0.5分,共70分;

2)多项选择题:题量20题,每题1分,共20分;

3)判断题:题量20题,每题0.5分,共10分。

2. 技能操作竞赛

技能操作考核由“人工智能应用数据集制作”、“人工智能应用模型训练”、“智能自动驾驶场景综合应用”和“数据安全意识与职业素养”四个模块组成。全面考察选手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设计、开发、系统管理与维护等能力。

五、评分标准及裁判员守则

(一)评分标准

参照《人工智能训练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技能考核标准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评分,全面评价参赛选手的职业能力,本着“科学严谨、公正公平、标准规范”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竞赛模块

分数占比

评分方法

模块A:人工智能应用数据集制作

35%

结果+过程评分

模块B:人工智能应用模型训练

25%

结果+过程评分

模块C:智能自动驾驶场景综合应用

35%

结果+过程评分

模块D:数据安全意识与职业素养

5%

结果+过程评分

总分

100%

各项任务得分之和

(二)裁判员守则

1.维护赛事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遵守评选工作职业道德,展现裁判良好的社会形象。

2.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要求评分,不打关系分,不打感情分,不打人情分,坚持公正、公平原则。

3.廉洁自律,不徇私情,不准单独与选手、领队和技术指导接触,不得接受有损裁判形象的宴请和馈赠,一经发现,取消裁判员资格。

4.自觉接受大赛组委会的监督,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环节,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六、技能操作竞赛场地与设施

竞赛工位标有醒目的工位编号。每个工位配备1套竞赛设备,且提供不少10%的备用机。

七、竞赛规则

(一)赛场规则

1.赛场所有人员(赛场管理与组织人员、裁判员、参赛人员以及观摩人员)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外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等),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出现严重违章操作设备的,裁判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终止比赛。

4.选手参加技能操作竞赛前,应认真学习竞赛项目安全操作规程。竞赛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5.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对竞赛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6.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区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7.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入内。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

9.赛场必须留有安全通道。必须配备灭火设备。赛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操作空间的条件。做好竞赛安全、健康和公共卫生及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等工作。

10.安保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赛场负责人员。

11.如遇突发严重事件,在安保人员指挥下,迅速按紧急疏散路线撤离现场。

12.赛场必需配备医护人员和必需的药品。

(二)参赛选手规则

1.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着装整洁,服从大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大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2. 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在指定区域进行操作,不得跨越区域干扰到其他选手比赛,不得大声喧哗。如果裁判员提示注意后仍无效,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终止其比赛。

3.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和裁判员需要上缴个人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等电子产品;参赛选手不得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

4. 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场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 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电源问题影响比赛,参赛选手不得自行处理,请举手示意,由赛场工作人员解决。

6. 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须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比赛过程中如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向监场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具体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7. 当听到比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所有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赛场时,不得将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八、时段安排表

日期

时间段

安排事项

第一天

待定

理论知识竞赛

第二天

7:30-8:00

集中检录

8:00-10:30

第一场操作+评分

10:30-11:00

设备复位

11:00-13:30

第二场操作+评分

13:30-14:00

设备复位

14:00-16:30

第三场操作+评分

16:30-17:00

设备复位

17:00-结束

设备复位,场地清理,裁判统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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