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灵活就业)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32号)的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其社保关系在鹿城区的下列人员符合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灵活就业)条件,经审核已发放,现予公开(具体名单见附件1)。
附件1:
序号
姓名
补贴月数
基本医疗保险补贴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金额
合计补贴金额(元)
1
陈星搏
12
3712.39
7699.2
11411.59
2
张菽倢
3
潘奕澄
4
唐薏伊
327.22
641.6
968.82
合计
4人
合计金额:
35203.59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