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1/2025-53381 | ||
组配分类 | 补贴奖励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32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苏佳佳1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布。 举报电话:0577-88215022。 附件1: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 4 月 27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