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1/2025-53381
组配分类 补贴奖励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5-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苏佳佳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布(一)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温人社发〔2023〕32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苏佳佳1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布。

举报电话:0577-88215022。

附件1:

序号

姓名

身份证

性别

人员类别

创办企业名称

补贴金额(元)

1

苏佳佳

330327********200X

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温州市鹿城区衫华餐饮店

5000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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