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金融科技文化中心建设工程(三期市政道路-七彩路、板桥二路东段)(变更)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鹿城区人民政府七都街道办事处 2、项目位置:殿后河、中心河支流 3、工程内容:温州金融科技文化中心建设工程(三期市政道路-七彩路、板桥二路东段)工程中,七彩路1号桥路基回填河道占用殿后河水域面积为573.41㎡。 4、占用水域面积:573.41m³。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通过开挖项目区内殿后河、中心河支流规划内水域共计1223.40㎡满足水域占补平衡,补偿后新增水域1675.82㎡,另外殿后河保通开挖474.35㎡,来保障河道行洪排涝功能。 6、占用水域时间:永久。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216室。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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