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鹿城区全社会用电量12.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居于全市末位。 从行业用电情况看,一季度,全行业用电量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0.008亿瓦时,增长71.2%;第二产业用电量3.38亿千瓦时,增长3.0%,其中工业用电量3.25亿千瓦时,增长4.2%,工业用电3月当月增长8.4%;第三产业用电量4.61亿千瓦时,增长2.9%。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18.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1%),两大行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工业(4.2%)、房地产业(1.9%)、住宿和餐饮业(1.4%)三大行业用电量略有增长;其余六大行业呈同比下降,其中农、林、牧、渔业(-24.2%)、建筑业(-16.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1%)、金融业(-14.4%),四大行业用电量呈两位数同比下降。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较快增长,一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合计4.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3.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乡村居民用电量0.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