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LT003期)》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抽检信息通告涉及我区生产经营单位。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州市盒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果葡糖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盒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果葡糖浆(生产日期:2024年12月11日),果糖+葡萄糖含量(以干物质计)、果糖含量(以干物质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2月26日向温州市盒记食品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5P001637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果葡糖浆。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500瓶,货值3504.2元,已售出221瓶、当事人自用5瓶、退回实际生产者274瓶。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温州市鹿城区广化郝守明蔬菜摊销售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郝守明蔬菜摊销售的螺丝椒(购进日期:2025年2月25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1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230的检验报告,并于同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螺丝椒。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9千克,货值9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温州市鹿城区广化高领水果店销售的龙眼 (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高领水果店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2025年2月25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5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178的检验报告,并于同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11.5千克,货值23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温州市鹿城区南郊彩霞水果店销售的沙糖桔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彩霞水果店销售的沙糖桔(购进日期:2025年2月12日),苯醚甲环唑、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0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HJ20250210495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沙糖桔。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15千克,货值15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五、温州市鹿城区南郊彩霞水果店销售的砀山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彩霞水果店销售的砀山梨(购进日期:2025年2月12日),吡虫啉、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0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HJ20250210490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砀山梨。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15千克,货值9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六、温州市鹿城区南郊珍洪蔬菜店销售的荷兰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珍洪蔬菜店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2025年2月21日),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0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HJ025021049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荷兰豆。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荷兰豆购买数量共计4kg,货值64元;不合格农产品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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