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5-5310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确认温州市鹿城区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资格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的通知》(浙政执督〔2025〕1号)要求,经审查,现将温州市鹿城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本公告所公布的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实行动态调整,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涉及部门应当及时将变更信息报区司法局审核后,报请区政府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第一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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