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5-5311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全区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区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鹿城区第七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面向全区社会组织征集优秀公益项目。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鹿”有善·公益强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三、扶持对象 1.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经镇街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四、项目征集范围 (一)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失独、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等。 (二)关爱儿童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孤残儿童的治疗、康复、特教服务,涉案未成年人、单亲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服务,流浪乞讨儿童的援助保护,外来务工子弟的助学帮困及城市融入等服务。 (三)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五)社区治理类。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服务和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等服务。 (六)其他公益类。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与民政部门职能相关的服务。 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突出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 五、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本年度新成立的初创型社会组织;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镇街、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组成联合体,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名义申报。 (二)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 (四)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五)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较强的执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基础或募集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未实施或尚在实施中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申报本次大赛。 六、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 (即日起至4月15日)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应提交材料: 1.《温州市鹿城区第七届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新闻媒体对本社会组织进行宣传报道的稿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持有评估等级、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取得相关荣誉奖励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表格请到“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下载,申报以书面材料(一份)为准,同时报送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前。书面申报材料送至:龙瑞大厦B幢609室,鹿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苏剑 联系电话:88350932,qq邮箱:784280771。 (二)项目初审(4月中旬) 报名结束后,鹿城区民政局对申报项目的内容、资金及申报组织的资质进行统一初审。 (三)项目路演(4月下旬)。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和特邀嘉宾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项目路演、现场问答的方式,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打分,评委打分与加分项加总后初步确定入围项目和备选项目名单。上一届获金奖项目,如本届继续开展相同项目,可直接入围资助名单;上一届获银奖项目,如本届继续开展相同项目,可酌情考虑适当加分。入围名单经区民政局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项目实施(5月初) 1.组织签订合同。与获选项目组织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2.项目开展实施。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需协同辖区内一支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向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提交项目动态和工作总结。 3.组织监督评估。区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能力建设服务,对项目采用实地督查、明查暗访、电话访问等方式监督项目进度,并收集报告统一报送区民政局。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情况、及新闻媒体报道相关材料等。 (五)项目评估(10月) 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结报告和1篇以上社会工作案例。区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投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已实施完成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选出金奖、银奖、铜奖若干个,进行表彰,充分展示鹿城区社会组织风采,宣传公益项目亮点。金、银奖项目可优先获得下一届创投大赛的资金支持。 七、项目经费 (一)项目资金来源。省福彩公益金。 (二)项目经费预算。本届公益创投项目评选拟支持13个(不足13个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3万元。项目申报人能提供或募集部分资金的项目优先。 (三)项目经费拨付。获选项目预算经费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获选项目实施机构: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资金总额70%,项目结束并经终期评估后拨付30%。项目经费按核定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经费使用规定。项目经费使用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所有经费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提供相应的票据和领款单据。如不能提供正规票据的,需提供相关凭证及银行单或者支付凭证截图等。接受民政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八、项目规则 (一)公益创投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周期为半年,项目实施地点为鹿城区所辖范围,服务对象为鹿城区常住居民。申报主体需在项目实施地点结对一支社区社会组织共同开展项目,扶持、帮助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二)项目实施主体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主体未按合同的约定实施项目的,经综合评定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四)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本着节约、规范的原则使用公益创投资金。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 (五)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中以及开展活动时,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规定的公益创投标识“温州市鹿城区公益创投项目”和“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字样标识。 (六)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积极提供相关资料。 附件:1. 温州市鹿城区第七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 项目财务预算表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2025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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