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7/2025-5367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拟二十八宿井等零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铁栏井、横井、炼丹井、县前头井保养维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比选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十八宿井等零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铁栏井、横井、炼丹井、县前头井保养维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1.项目内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铁栏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二十八宿井(横井、炼丹井、县前头井)保养维护及周边环境整治以及其他零星不可移动文物整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工程质量要求:总体要求合格,并通过文物部门验收。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以及以下要求;必须达到施工图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达到文物保护相关要求等。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项目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采购以及验收产生的相关内容。 5.项目报价及限价:本次报价按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需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税费、保险等所有费用;报价限价为22万元,最终结算以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核为准。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网”(shixin.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负面名单】。 4.后续参与人员需满足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安全及验收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四、比选评分标准和流程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司资质5分、类似业绩15分、项目方案(施工方案、工程的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分析等)40分、项目报价40分。 评分细则为公司资质按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得5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得3分打分;类似业绩根据参选单位提供业绩进行横向比较打分;项目方案根据参选单位提供方案内容进行横向比较打分;项目报价以报价最低价(如出现异常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去除该异常报价)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 我单位收到各参选单位资料后自行组织开展比选评分工作。 五、本项目付款方式与时间;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65%;工程通过验收并完成工程结算审价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97.5%;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结清余款。以上支付均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并经财政拨付到位后支付。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递交比选文件前需先进行报名,报名要求如下: 1.报名截止时间: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0日中午12:00止。 2.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扫描(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服务资质复印扫描件等)发到邮箱(邮箱:lcqwbs@163.com),并在发送的正文扉页注明“联系人和联系号码”即可。 七、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十八家支路怡浦园二楼会议室)。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中午10:00。 比选文件组成:1.报价函;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项目业绩合同及验收通过证明;4.项目方案资料;5.报价单,需加盖公章。比选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所有资料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报价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 八、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十八家支路怡浦园二楼21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先生 0577-88030220 九、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按采购文件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该比选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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