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5-5376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近期,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酒类、蔬菜制品、饮料、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1类食品42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15批次、不合格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物和兽药残留物。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淼淼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物 温州鹿城区哎华蔬菜摊(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甘薯,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山福美春蔬菜店销售的白萝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金一挺蔬菜摊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石梦达水果摊销售的木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石梦达水果摊销售的青枣,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柳澄铸蔬菜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温州王舜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银国蔬菜摊销售的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三、兽药残留物 温州市鹿城区瑷艳蔬菜摊(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甘薯,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李兴华蔬菜店销售的线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淼乾水产摊销售的淡水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合格 3.食品抽检不合格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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