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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生成日期 2025-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7期)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第五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与《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LT003期)》、《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LT004期)》涉及我区多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李玉粮水果店销售的木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李玉粮水果店销售的木瓜(购进日期:2025年2月25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5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DBJ25330300320130876的检验报告,并于同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6千克,货值12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温州市鹿城区洪兴光蔬菜店销售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洪兴光蔬菜店销售的螺丝椒(进货日期:2025年2月25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5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160的检验报告,并于同日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螺丝椒购进数量共计10kg,销售单价7元/kg,销售金额7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温州市鹿城区燕涛水果店销售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燕涛水果店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2025年2月25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5日向温州市鹿城区燕涛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203的检验报告,并于同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的龙眼购进数量共计4kg,销售单价25.6元/kg,已全部用于抽样,无对外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温州市鹿城区燕涛水果店销售的砂糖橘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燕涛水果店销售的砂糖橘(购进日期:2025年2月25日),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5日向温州市鹿城区燕涛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205的检验报告,并于同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砂糖橘购进数量共计3kg,销售单价17元/kg,已全部用于抽样,无对外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五、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余杨洋通讯店销售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余杨洋通讯店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2025年2月20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7日向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余杨洋通讯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208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龙眼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龙眼购进数量共计12kg,销售单价17.6元/kg,销售金额422.4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六、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销售的四季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销售的四季豆(购进日期:2025年2月22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7日向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237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四季豆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的四季豆购进数量共计6.41kg,销售单价17.98元/kg,不合格农产品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七、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购进日期:2025年2月24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7日向温州市永丰超市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240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铁棍山药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的铁棍山药购进数量共计5.14kg,销售单价19.98元/kg,不合格农产品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八、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豪联超市销售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豪联超市销售的螺丝椒(进货日期:2025年2月21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7日向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豪联超市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245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螺丝椒购进数量共计30kg,销售单价9.98元/kg,销售金额299.4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九、温州市鹿城区丰门孙士清水果店销售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孙士清水果店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2025年2月22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7日向温州市鹿城区丰门孙士清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310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龙眼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龙眼购进数量共计20kg,销售单价19.8元/kg,销售金额396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温州王舜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王舜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椒(购进日期:2025年2月24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3月28日向温州王舜密超市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25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小米椒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小米椒购进数量共计10kg,销售单价25.6元/kg,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一、温州鹿城区瑷艳蔬菜摊销售的甘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鹿城区瑷艳蔬菜摊销售的甘薯(购进日期:2025年3月23日),毒死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18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430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甘薯购进数量共计26.4kg,销售单价8元/kg,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二、温州鹿城区哎华蔬菜摊销售的甘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鹿城区哎华蔬菜摊销售的甘薯(购进日期:2025年3月24日),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18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440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甘薯购进数量共计3kg,销售单价10元/kg,已全部用于抽样。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三、温州市鹿城区松台银国蔬菜摊销售的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银国蔬菜摊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2025年4月1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30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BJ25330302304130691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茄子购进数量共计24.5kg,销售单价16元/kg,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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