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服务协议的通告
由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提出,经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同意,自2025年6月13日起解除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护理服务费用不予支付。
特此通告。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