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25-54032 | ||
组配分类 | 审批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棚户区改造双屿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华鹿路道路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2、项目位置:现状水渠,(X=3100656.679 Y=494383.913),(X=3100655.998 Y=494389.237),(X=3100718.163 Y=494390.087),(X=3100718.440 Y=494393.004) 3、工程内容: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华鹿路,道路起点衔接现状鹿城路,终点衔接现状鞋都大道。根据《鹿城区西部新城排涝规划》(2020-2035年),在华鹿路红线范围内沿道路通长布置排水箱涵,箱涵南起营楼河,北至鞋都大道与规划华鹿路交叉口。箱涵为规划2#箱涵华鹿路段,规模为4*3.5m,规划底高程为0.5m,总长约220.3m。 4、占用水域时间:永久。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