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第六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LT003期)》、《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LT004期)》涉及我区多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张玲芝水果店销售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五马张玲芝水果店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2025年3月19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16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于同日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龙眼当事人共购入12公斤,货值22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温州市鹿城区勤力伯农产品店销售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勤力伯农产品店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2025年3月16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16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于同日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龙眼当事人共购入11.5公斤,货值28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温州市鹿城区淼乾水产摊销售的淡水鲈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淼乾水产摊销售的淡水鲈鱼(购进日期:2025年4月2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25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于同日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淡水鲈鱼当事人共购入5公斤,货值9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温州市鹿城区藤桥绝味一绝水果店销售的木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绝味一绝水果店的木瓜(购进日期:2025年3月12日),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11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于同日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木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木瓜共购入6kg,用于销售5.16kg,货值金额为132.096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五、温州市鹿城区藤桥绝味一绝水果店销售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绝味一绝水果店的龙眼(购进日期:2025年3月12日),氧乐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11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于同日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龙眼。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龙眼共购入12.5kg,用于销售7.5kg,货值金额为308.1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六、温州市鹿城区藤桥李兴华蔬菜店销售的线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李兴华蔬菜店的线椒(购进日期:2025年3月9日),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17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线椒。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线椒共购入5kg,用于销售4.86kg,货值金额为48.6元。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金一挺蔬菜摊销售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金一挺蔬菜摊销售的螺丝椒(购进日期:2025年03月24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04月21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螺丝椒。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螺丝椒采购数量共1箱9千克,货值108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八、温州市鹿城区滨江石梦达水果摊销售的青枣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石梦达水果摊销售的青枣(购进日期:2025年03月26日),氧乐果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04月27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青枣。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青枣采购数量共一箱7.5千克,货值共18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九、温州市鹿城区滨江石梦达水果摊销售的木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石梦达水果摊销售的木瓜(购进日期:2025年03月26日),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04月27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木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木瓜采购数量共一箱5.5千克,货值共11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温州昊天生鲜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番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昊天生鲜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番薯(购进日期:2025年04月17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05月16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番薯。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番薯采购数量共1箱10千克,货值5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一、温州鹿城区山福美春蔬菜店销售的白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鹿城区山福美春蔬菜店销售的白萝卜(购进日期:2025年3月26日),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24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食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白萝卜购进数量共计3.6kg,销售单价4元/kg,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二、温州市鹿城区海洁蔬菜摊(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甘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松台佩佩蔬菜摊销售的甘薯(购进日期:2025年3月21日),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经调查,上述不合格批次的甘薯的实际被抽检对象为温州市鹿城区海洁蔬菜摊(个体工商户)。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4月3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海洁蔬菜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吴海英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甘薯产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甘薯购进数量共计30.2kg,销售单价8元/kg,除部分自行处置外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三、温州市顺利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酸奶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顺利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酸奶梅(购进日期:2025年4月17日),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5月23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酸奶梅产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酸奶梅购进数量共计1包,销售单价80元/包。上述不合格批次酸奶梅全部用于抽检,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四、温州市顺利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酸奶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顺利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糖桔(购进日期:2025年4月17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5月23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样同批次的酸奶梅产品。经初步调查,检验不合格糖桔购进数量共计1包,销售单价40元/包。上述不合格批次酸奶梅全部用于抽检,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五、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力平蔬菜店销售的红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力平蔬菜店销售的红椒(购进日期:2025年4月13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5月13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于2025年5月13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红椒。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12.5千克,货值128.5元 ,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六、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蔡梅蔬菜店销售的甘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蔡梅蔬菜店销售的甘薯(购进日期:2025年4月15日),氟虫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5月20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并于2025年5月20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甘薯。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5千克,货值40元 ,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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