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1/2025-5447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温人社发〔2025〕43号)等文件精神,对鹿城区见习单位2024年度的见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定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就业见习单位为合格等级,温州坚士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等29家就业见习单位为不合格等级,浙江江南搅拌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就业见习单位认定不满1年不参与本次评估(详见附件1)。对本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作出取消就业见习单位资格的处理,在现有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退出见习单位目录(详见附件2)。 希望各就业见习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见习功能,为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见习机会。 附件:1.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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