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6/2025-5466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
生成日期 2025-07-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征选“暑期汽车消费券活动”合作平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区消费高质量发展,拟开展暑期汽车消费季活动,现公开征选合作平台。

一、企业服务内容

主要负责申报平台搭建、资料初审、咨询答疑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制定服务方案。明确人员与技术保障、平台服务内容、补贴活动参与流程、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等内容。

(二)搭建申报平台。按照2025年暑期汽车消费券补贴政策,开发并及时优化满足补贴政策实施需要的申报平台。

(三)开展资料初审。安排专门团队(不少于10人),对消费者提交资料是否清晰、齐全等进行初审,并采取技术手段将消费者银行卡信息、销售发票信息等与文件规定进行比对,对不符合要求的消费者申请予以退回。

(四)协助审核。按照有关工作流程,协助区商务局开展补贴申请审核工作,并配合开展相关抽查检查工作。

(五)设置服务热线。安排专门客服团队,负责受理商户及消费者有关政策咨询和投诉,应对相关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提供数据分析。政策实施期间,按要求统计和分析相关数据。政策结束后,提供完整分析报告,有关数据真实、完整,客观展示政策实施对消费提振的促进作用。

(七)开展宣传推广。多渠道开展补贴政策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活动、经销企业终端宣传、新媒体宣传等,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八)开展风险监测。负责加强风险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套取、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应对,保障资金安全。

(九)接受监督管理。申报平台按要求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如发现有违规骗取补贴等行为,取消服务平台服务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审计和绩效评价,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审计和绩效评价所需资料。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设立信用良好的组织机构

1.依法登记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有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近2年内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等)。

4.近2年内在网络系统建设和运营维护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

1.拥有稳定可靠的技术服务保障团队,拥有成熟的系统开发、运营和保障技术,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开发满足汽车补贴申请信息资料填报、在线审核、审核结果反馈等需求的申报平台。申报平台安全性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有关要求,并保证按要求的时间节点上线运行。

2.能够根据政策实施期间实际工作需求,及时优化流程,增补、改善和提升平台功能,持续增强消费者获得感和便利度。

3.开发的申报平台能够按照有关数据类别和数据指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4.开发的申报平台具备较高的TPS处理能力,能及时处理突发技术故障,并保证相关数据信息安全和政策执行期间服务平台运行稳定、流畅。

5.开发的申报平台能够按照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实现对消费者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车辆销售发票等相关信息进行识别、填录、核查和比对。

6.开发的申报平台能够按授权向区商务局发放审核帐号,并配置相应使用权限。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和补贴申请数量、审核数量、补贴金额、销售金额、拉动比等后台相关数据。

7.加强风险监测,对申报平台监测及投诉举报发现的异常交易、线索等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置。

8.具有人员充足、业务熟练和品质稳定的服务团队和成熟可靠的咨询投诉接收处置机制,能够及时处理相关咨询、举报投诉并妥善化解相关舆情事件。

9.风险管控机制健全,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追回违规兑付的补贴资金。如发生因申报平台技术服务等原因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承担赔付责任。

(三)具有较好的商务支持能力

1.在汽车流通领域内有较高影响力,配合区商务局联系鹿城范围内汽车经销企业,衔接指导其按相关规则和要求开展工作。

2.有较强的宣传推广渠道,能够投入一定资源开展政策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端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公众参与度。

3.能够对区商务局和参与汽车消费券补贴的汽车销售企业有关人员开展全流程指导培训。

4.具有开发和运行维护汽车消费券申报平台的案例和经验。

三、服务周期及费用

服务周期根据区商务局相关工作方案确定。服务周期内免费提供服务平台开发和运行维护、资料初审、咨询答疑等服务,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征选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要求报送报名材料。

(二)区商务局组织评审会,按申请单位的得分高低情况排序,得分最高的为拟中选单位。

(三)拟中选单位报区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四)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

五、报名材料

(一)填报信息。填报《2025年鹿城区暑期汽车消费券活动服务机构报名表》《2025年鹿城区暑期汽车消费券活动服务机构承诺书》。

(二)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情况简介。需包含机构概况、主要业务情况、经营状况和以往活动成效等。

(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服务保障、风险防控、宣传推广以及补贴发放期间平台能够提供的配套资源。

六、报名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18: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七、报名方式

申请企业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169664524@qq.com),并在发送的正文扉页注明“暑期汽车消费券活动合作平台”及联系人和联系号码。

八、其它事项

(一)申报平台的数据信息所有权区商务局所有,相关工作结束后将全过程数据资料整理、存档,并按要求整体移交归档。

(二)参加公开征选的申请单位自行承担参加公开征选的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区商务局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且不退还公开征选文件。如只有1家机构报名,也可开展评审,不再另外组织征选。

(三)中选机构因特殊原因弃权或在合同签订后中途无法完成服务的,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中选机构退出后,将根据本次公开征选得分从高到低顺延确定中选机构。

九、联系方式

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 高先生0577-88030360

地址:广场路205号广府商厦中北楼211


附件:1.《2025年鹿城区暑期汽车消费券申报平台报名表》.docx

          2.《2025年鹿城区暑期汽车消费券申报平台承诺书》 .docx


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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