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8/2025-54706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5年7月30日,区卫生健康局出台了《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鹿卫〔2025〕77号,以下简称《清理结果》)。现将该文件出台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依据、背景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流程 法规科形成初步清理意见,并将结果征求各科室、相关业务单位意见,形成送审稿,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区卫生健康局党委集体审议通过,于2025年7月30日印发《清理结果》。 三、主要内容 《清理结果》主要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主要内容为制定依据、清理范围以及清理结果等,附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即继续有效的8件、宣布失效的2件、废止的1件。 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4年12月31日前区卫生健康局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施行时间 《清理结果》将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科室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科室: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法规科,联系方式:88202108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31日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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