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62/2025-5571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南汇街道
生成日期 2025-0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缴款通知书》送达公告(罗花菊)


罗花菊

由我街道立案调查的你随意堆放生活垃圾一案,我街道已于2025年0605日依法向你直接送达《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温鹿南汇办罚决字〔2025〕第000083号)。因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温鹿南汇办催告字2025〕第000001号)、《缴款通知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0二五月十八日



附件:

1、《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温鹿南汇办催告字2025〕第000001号)催告书.pdf

2、《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书.pdf



经办人:朱凤明  潘益鹏       

电话:0577-8821022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吴宅巷横西锦园裙楼二楼文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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