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机构、中队、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doc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