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租赁】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548号龙祥嘉园203室(沿街)五年租赁权


竞价公告

受委托,将于2026年9月17日10时至2026年9月17日11时(延时除外)在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网站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具体竞价事宜详见《竞价须知》。

一、标的情况

项目名称

面积

m²)

转让方式

价格

付款方式与付款期限

交易

年数

竞买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额

1

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548号龙祥嘉园203室(沿街)五年租赁权

658.28

出租

173786元/年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5年

35000元

成交价的25%

1、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548号龙祥嘉园203室(沿街),面积658.28㎡,起拍价173786元/年,租赁期限5年。

2、竞价保证金35000元,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5%(向上取整)。

3、该租赁标的物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4、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率:租金按年支付,第1、2、3年租金不变,第4、5年租金在第1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5、租金最终以成交价为准,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和履约保证金一并付清。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前30天付清。

6、招租标的物在竞拍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期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计算。如承租方未按通知时间与出租方办理交付手续,则以书面通知中记载的日期视为正式交付日。

7、自然人竞得标的,其在竞得标的后60日内需在鹿城区注册独立核算法人企业。

8、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需在半个月内注销相关证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并办结工商和税务注销或变更手续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须扣除合同规定应由承租方支付而未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承租方承担责任给出租方所造成的其它损失赔偿,拖欠各种款项等,如相关费用超过保证金金额,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实际损失及费用,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合同被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出租方有权不予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9、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开具有效发票给承租方,除开具租金发票的税费由出租方承担外,因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水电气费、通讯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直接交纳并全额承担;腾空相关费用及未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土地(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0、出租标的按现状、现功能进行出租,以现场看样为准,如租赁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租金;地上房屋结构、标的质量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标的破损、漏裂等保证责任。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对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部分违章、相关经营的 业态、施工审批及证照办理等问题)引发的使用风险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出租方不承担相关义务及责任,承租方亦须充分了解该标的面积、位置、现状以及配套设施和周边基础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标的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退租、降租金等申请均不被出租方接受。

11、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或私人会所。

12、租赁期间,租赁标的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除能移动的家具、装备、物件、物料 等物品外,承租方添置的固定设备设施及装饰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转移或破坏。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应在期满当日或通知解除之日完全腾空撤离,并将承租标的腾空 确保其处于可租状态交还出租方。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承租方对标的内的物品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清场且无须承担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不得再向出租方索要任何赔偿费用。

14、标的物竞租成交后,所有因经营需要的相关资质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提供必要的协助。承租方不得以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15、标的装修方案承租方须向出租方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1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租赁物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或部分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

17、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竞价方式

网络增价式竞价,不设保留价。

三、交易条件

1.竞买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若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骗取竞买资格的,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其竞买结果无效,已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买人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服务费、委托人应付相关费用、标的再行竞价产生的成交款差额等)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意者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应登录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网站,根据平台提示完成线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等手续。

注:未取得资服平台账号密码的潜在竞买人,可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具体注册办法请登录“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服务→用户注册 ”栏目进行操作。

四、报名流程及联系方式

1.本次竞价资格的审核以及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均须于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网站进行。

技术支持:王工13957718650  

2.咨询、报名、展示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17时止(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网站线上报名

4.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5.线下咨询地点:鹿城区宽带路18号科技大楼五楼

 

6.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7.咨询电话:0577-88938850  

五、特别提醒

1.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有关标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委托人或主管部门进行查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

2.竞买人自行评估相关风险并承担法律责任,因竞买人自身原因产生的问题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公告》《竞价须知》等竞价文本,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竞价相关文本的确认。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温州市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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