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异议告知书》送达公告(温州市鹿城区马嘿烤肉店(经营者:林光辉))


温州市鹿城区马嘿烤肉店(经营者:林光辉)

由我街道立案调查的你店擅自超出门进行店外经营一案,我街道已于2026122日依法向你店公告送达《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温鹿南汇办罚告字〔2025〕第000168-1号)。你店在五日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因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店公告送达《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温鹿南汇办罚决字〔2025〕第000168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行政异议告知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决定书》(温鹿南汇办罚决字〔2025〕第000168号)

2、《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行政异议告知书》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二O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经办人:高启后 陈璋 电话:8821022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吴宅巷横西锦园裙楼南汇执法中队二楼文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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