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2002523219F/2026-1010581109 | ||
| 组配分类 | 审批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9-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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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蒲鞋市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双井头河如珩桥(虹桥)建设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8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蒲鞋市街道办事处 2、项目位置:双井头河 3、工程内容:本工程拟建桥梁一座,为人(步)行桥,上承式钢结构拱桥,桥长30.5m,宽3.2-6.4m,净跨21.65m,矢高2.69m,拱底标高7.075m,扶手高度1.2m,最高点高程9.0m 4、占用水域面积:10.02㎡。 5、占用水域时间:永久。 6、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通过项目区内南岸以满足水域占用平衡,开挖水域面积约10.04㎡。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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