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2777205849Q/2026-1010583766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6-08-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发〔2026〕44号
下载阅读版本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温鹿政发〔2020〕23号文件的决定


因公共利益需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17日依法作出《关于对鹿城区滨江街道杨府山片区(罗湾锦苑)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温鹿政发〔2020〕23号),明确对该地块范围内337户房屋实施征收,具体门牌号以该项目征收决定公告所示为准。

现考虑到项目规划调整,该项目建设工程已无实际实施意义,经研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予以调整,将江滨东路罗湾锦苑1幢101室、103-1室、103-2室、104室、108-2室、110室、201室、204室、306室、404室、406室、607室;

江滨东路罗湾锦苑2幢101室、106-1室、106-2室、107室、301室、405室、501室;

江滨东路罗湾锦苑3幢402室、404室、503室;

江滨东路罗湾锦苑4幢301室、401室;

江滨东路罗湾锦苑5幢201室、205室、206室、207室、302室、305室、306室、402室、403室、501室、502室、505室、506室、604室、606室、702室、703室、706室、707室;

江滨东路罗湾锦苑6幢101室、104室、106室、116室、117室、201室、301室、302室、305室、306室、402室、404室、503室;

江滨东路罗湾锦苑7幢106室、107室、108室、115室、117室、301室、304室、306室、401室、403室、404室;

江滨东路罗湾锦苑8幢104室、105室、106室、108室、109室、110室、111室、202室、205室、303室、304室、401室、406室;

江滨东路罗湾锦苑9幢105室、401室;

江滨东路罗湾锦苑10幢301室、402室、501室、601室、701室;

江滨东路罗湾锦苑11幢402室、501室、502室;

江滨东路罗湾锦苑12幢402室、502室、601室。

从《关于对鹿城区滨江街道杨府山片区(罗湾锦苑)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温鹿政发〔2020〕23号)确定的征收范围中予以调出,不再实施征收。其余房屋按该征收决定继续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