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2777205849Q/2026-1010583772
组配分类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6-0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26〕22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LCD01-2026-0002 下载阅读版本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温鹿政办〔2024〕39号)进行修改。

一、删除《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2中“鹿城区个性指标积分赋分标准积分指标正面评价分‘5-1科技创新-自主创新,并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二、删除《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2中“鹿城区个性指标积分赋分标准积分指标负面评价分‘1-2诚信守法-近3年内在鹿有行政处罚记录’和‘1-3诚信守法-近2年内存在吸毒等违法行为或违反禁毒管控规定’。”

三、同步删除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职责分工涉及的“专利”“在鹿行政处罚记录”“违反禁毒法规”鹿城区个性指标核查评分相关内容。

本通知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实施细则》.pdf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