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关于2026年第一、二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通告
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区司法局对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报送区人民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报送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2026年第一、二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