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30302556152843G/2026-1010497683 |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新居民服务中心 |
| 生成日期 | 2026-0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关于调整“浙里新市民”应用“积分普法”“积分党建”场景答题赋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街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 为进一步推进“浙里新市民”应用建设,提升广大新居民法治观念,激发学法积极性与守法自觉性,提升综合素质,更好地融入鹿城,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现就“积分普法”“积分党建”场景相关管理及奖励制度调整如下: 一、“积分普法”场景调整 1.“积分普法”答题库调整。在原题库分类基础上,新增本地文化、科学普及2个类型题库,由相关部门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和题库内容,每个分类含1套试卷,每个试卷不超过10题。调整后,“积分普法”题库内总计上线不超过10套试卷,题库及试卷更新频率一般为每年1次。 2.“积分普法”答题流程调整。答题流程由原流程调整为“选择学习分类→选择普法答题→选择题库→选择试卷→学习知识点→开始答题→1次答题得分即计入最终积分”。 3.“积分普法”积分规则调整。积分规则由原规则调整为“每答对1题得0.1分,按答对题数累计加分;同一题库试卷仅可答题1次,答题得分直接计入‘鹿城区个性分-社会服务-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普法和党建知识答题活动-积分普法答题’,由系统无感赋分。该场景获取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属可兑换积分”。 二、“积分党建”场景调整 “积分党建”场景答题库内总计上线不超过5套试卷,题库及试卷更新频率一般为每年1次,答题规则参照“积分普法”场景调整,答题得分直接计入‘鹿城区个性分-社会服务-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普法和党建知识答题活动-积分党建答题’,由系统无感赋分。该场景获取积分最高不超过5分,属可兑换积分”。 以上调整自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