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2002523163C/2026-1010585397 | ||
| 组配分类 | 平安校园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6-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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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中小学2026年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温教安〔2026〕27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防溺水”安全季十大活动的通知》(温鹿政法〔2026〕14号)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织密扎牢学生人身安全保护网,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核心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理原则,搭建家校社三位一体防溺水防护格局。抓实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与自救本领,强化家校沟通联动,督促提醒家长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最大限度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各校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本校防溺水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至9月30日)。各校要突出校园管理和安全教育等方面,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积极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开展防溺水社会宣传,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30日以后)。5至9月各校每月25日向温州市平安校园平台报送本校阶段性工作情况,9月30日后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形成2026年防溺水工作总结,于10月10日前向温州市平安校园平台报送。联系人:鹿城区教育局校安科陈屯,联系电话:88262809。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健全落实防溺水“1530”教育机制,将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近期校园安全教育重点工作,依托晨会、班会、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渠道,全面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着重落实“四个一”活动:各校召开防溺水工作部署会,细化安全宣教与防护管理措施;开展防溺水专题课堂教育,播放警示影片、讲解安全知识,提升学生防范意识,相关资源可参考温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2026年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组织防溺水知识学习与体验活动,牢记并遵守“六不两会”要求,针对性为初中高年级学生普及溺水急救常识;布置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丰富形式、强化记忆,切实筑牢学生安全防线。 (二)深化家校协同联系。常态化提醒家长落实监护与教育责任,切实掌握孩子外出去向、同行人员、活动内容及返程时间。强化日常学生管理,如出现旷课、私自离校、请假逾期未归等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家长核实行踪,保障学生安全。同步落实家校共育“四个一”举措:5月15日前发放《致家长一封信》,提醒家长做好防溺水监护,收集家长签字回执,纳入安全台账管理;暑假前召开专题家长会,播放防溺水警示视频,压实家长监护责任;依托班级微信群、钉钉、校讯通等平台,常态化推送防溺水安全提醒;假期针对性开展家访,重点关注自控能力薄弱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关爱帮扶,留存家访资料存档。 (三)建立健全学校防溺水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防溺水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完善“四个一”机制:完善日常管理机制。严格学生考勤管理,及时核实缺课情况并联系家长;强化寄宿生管控,严禁私自靠近水域、下水游玩;引导学生放学后及时回家,杜绝校外逗留。完善分析研判机制。结合学生校外活动、学校周边水域、季节气候等情况,定期排查研判,做好安全预警。完善安全培训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溺水自救、避险技能,提升学生防护能力。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校园安全重点,对责任悬空、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批评,并追究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校要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列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校园安全重点任务,切实强化统筹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岗位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防溺水工作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凝聚防控合力。突出校园周边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重点区域和部位,协调属地乡镇(街道)、村社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推动完善家校社联防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抓好工作落实。区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学校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服务,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校要抓好防溺水工作的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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