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2MB0X59918D/2026-1010584057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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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综执罚公字〔2026〕第001018号 陈春香: 由本机关立案调查的你涉嫌在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一案,因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温鹿综执罚告字〔2026〕第001018-1号)(详见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温鹿综执罚告字〔2026〕第001018-1号)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经办人:王仁定、徐志文 电话:0577-5555053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澄沙桥路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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