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鹿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政府办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公开办联系(电话:0577-8803059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六方面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研究部署,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街道(镇)、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完善规章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温州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和《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文件,2013年,我区按照市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为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扩大公开范围。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公开办的要求,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开设了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继续积极实施全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社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社区信息化系统和村居务公开系统,让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贴近群众生活。(四)规范公开程序。一是集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在7月底召集全区各政府直属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和信息公开专管员进行了信息公开网后台操作业务和依申请公开案讲解例培训;二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通过QQ远程等方式,对网站信息管理员分批进行“一对一”的专题培训,及时解决了他们在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网站公开信息质量。按照市公开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明确了信息收集、保密审查、对外发布程序,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达到了统一规范的目的。(五)增加了依申请公开方式。按照市公开办部署,升级了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六)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镇、社区、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收到了很好效果。同时,区公开办不定期对全区各镇、社区、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有效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共在区政府公开网上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29条,其他网站、媒体、公告屏等平台上的公开数据未列入统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区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政府网站咨询、投诉、建议栏目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答复6件,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各级政府机关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复印、递送等免予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全年,我区接受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1件。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各街道(镇)、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缺乏稳定的工作队伍,人员变动时工作交接不顺畅,造成信息更新、变动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

2、2013年全区机构改革牵涉面很广,合并单位较多,数据平移及标准难以确定,造成当前一些部门的信息不能及时显示;

3、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展。

针对以上情况,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涉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政府机构改革之后,一些机构设置、职能及人员有较大调整变动,我们将按照“三定”方案和新的工作职能要求,继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各街道(镇)、各部门(单位)分管的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工作衔接,及时开展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二是修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重新对可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整合信息资源,补充完善公开信息,修编公开指南和目录,适时对外公布。三是做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调整更新工作。按照“三定”方案,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进行审核、调整、修改、更新和完善。建立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制度,明确责任和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管理,严格审核上传信息,严密保管后台密码,确保网站信息安全。

(二)拓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依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清理更新,特别对2008年以后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于《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增强工作的权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2、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依申请答复处理工作。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避免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水平。

3、探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区乡两级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强化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功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的作用。扩大政府网站场景式服务范围,拓宽应用事项,开发服务民生专题频道,提升网站服务的水平。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快建设数字电视互动平台。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增加受理点,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4、继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定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督促各单位公开办事项目,有效整合并及时更新所属各单位办事公开信息。指导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计划生育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继续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充分保证工作经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宣传培训和工作年报等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3、严格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严格考核评比,对违反《条例》及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通过严格的考核,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

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数

7329

(2)主动公开及时率

%

100%

  (3)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受理数

6

  其中:当面申请数

6

  通过信函申请数

0

  通过网络申请数

0

  通过其他方式申请数

0

  (2)依申请公开及时答复率

%

100%

  (3)依申请公开答复数

6

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

5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4)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数

1

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其他纠错数

0

  (5)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数

0

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其他纠错数

0

*注:各县(市、区)填写汇总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