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鹿城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鹿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等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始终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各单位均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全区上下构建形成了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公室、各单位相关科室三级工作体系,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并经常通报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2014年,鹿城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工作各项流程,理顺了工作机制,为区政府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全区各级部门提供了有效参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5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8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初,我区就如何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各个重点单位进行了调研,与相关单位就公开内容逐条进行研究梳理,进一步明确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和具体内容。12月份,根据国家、省和温州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责任分工等,为更好地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1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40件。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201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376条。

2、政务微博。开通了鹿城区政务微博,2014年发布信息15条。全区各级单位共开通政务微博66个,发布信息6135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全区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按期答复25件,延期答复3件,其中同意公开20件,部分公开2件,不公开6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全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1件,驳回复议人要求;行政诉讼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3件,依法纠错3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4年,全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邮箱投诉等投诉渠道,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方便群众投诉。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栏设有监督信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举报投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查、年度监察等形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4年12月份,研究制定了《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确保全面、及时地公开到位。对各事业单位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一是面对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日益增长的需求,各级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尚有不足,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公开性文件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信息公开的因素,而公开办工作虽然有《条例》作为依据,但遇到具体个案时会出现理解上的不一致,缺乏业务指导,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也缺少有力的手段;二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群众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日益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缺乏及时的业务指导和理论、法律支持是制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开展工作的一大障碍;三是一些职能部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基层工作人员频繁更替、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为此,2015年将重点从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区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督导考核,调动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