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9

本报告由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鹿城区所辖21个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70个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下步工作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鹿城公务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鹿城区广场路18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030890;传真:0577-88030892)。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区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注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确定区政府办公室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全区70个部门和单位分别都确定了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下发了《关于印发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考核评议的主体和对象、内容以及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将考核评议结果按比例计入区级目标管理考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到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制过程中。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步骤、方式,探索出台了一批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三)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2009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了网上督查工作,多次组织网上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公共查阅点建设,在原有的335个政府信息查阅点的基础上,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将南浦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两个单位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示范点,规范公开行为,建立公开样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操作推进;各部门单位严格依法办事,在维护好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认真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年内未发生一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投诉和诉讼事件,也未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

(四)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展。围绕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区政府对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改造,在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以及档案馆设置的查阅场所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全区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33条,累计达到24575条,并全部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目录规范、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便于群众在网上查询。

2009年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包括区政府和各级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方面的完成情况等。

2.行政执法事宜。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办理期限、监督方式、办理结果等。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为民办实事项目、      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各类应急、防治预案、有关汛情的预报、突发事件的应对及防范措施等。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医疗事故鉴定情况、医疗机构处罚情况、医疗事故处理、医疗收费标准、执业医师注册等信息。教育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教育费用减免等方面的政策和公众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方面的信息。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收入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

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方面,公开了市民关注的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建设等情况,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列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建材业管理等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公开了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政府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公开了《关于鹿城区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

5.政府机构和人事。公开了全区所有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以及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公开了2009年鹿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及党政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等信息。

(二) 公开渠道

1.政府门户网站。以“鹿城公务网”作为区政府门户网站,并结合工商、税务、教育、卫生、质监、审批中心等多个单位原有的专业系统网络,形成了发布各类政府动态信息平台,主要应用于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和动态信息。方便群众实时了解政府动态,并提供网上办事、投诉、咨询等便民服务。

2.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区政府通过“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分类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财政管理、奖励表彰和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主要用于满足群众搜索查询规范性文件,了解各部门组织机构情况。

3.公共查阅点。为使无法上网的群众也能方便的查阅政府信息,鹿城区在全区所有街道、乡镇、村居和部门单位共设置查阅点335个,并在区行政审批中心和区档案馆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点,明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和集中受理点受理件办理的流程。此外,在相对偏远的藤桥、上戍、岙底、双潮、临江、七都等6个乡镇,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代受理点,主要服务于当地群众申请查询非主动公开信息。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全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其中,经审查同意公开105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6件,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0件。

 2009年全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复印、递送等均免费提供。

  我区对标密和涉密的政府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

四、 举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全区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受行政复议1件,已办结,没有出现举报、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 下步工作措施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全区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

(二)抓好督促检查和考核。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制度,继续做好季报工作,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部门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电子政务工作考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抓好培训工作。通过以会代训、以干代训、举办学习班等形式,深入宣传《条例》,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培养一批通晓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人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动医院、学校等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五)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应工作制度,在业已实行相关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虚假信息澄清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鹿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0年3月15日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5533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5533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41

    (一)已答复总数

4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6

            1申请内容不明确

0

            2信息不存在

0

            3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

4属于免于公开内容

6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0

    (二)未答复数

0

三、各类申诉总数

1

其中:1.行政复议数

1

          2.行政诉讼数

0

          3.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