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www.xxgk.luche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鹿城区广场路188号7幢,电话:88030516,电子邮箱:fzj@lucheng.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做出具体规定,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开展信息安全自查。由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检查活动,检查过程中,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加强现场经验交流,对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整改加固建议。四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五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公开为手段,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极力打造阳光政务,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项目审批、民生情况等各项政府信息,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5条,其中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目前正逐步完善信息公开、涉密信息审查等规范性制度,按时审查、及时公开单位信息,价格举办案件及咨询实现与12358全国价格举报热线同步联网,全年办结公示价格举报案件及咨询件158件,推进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告知其已公开信息获取方式和途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由于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201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5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的深度不够、公开载体有待完善等问题。2016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应公开政府信息。
2.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3.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7年1月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340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5 |
单位负责人:滕美华 审核人:肖忠格 填报人:陈芳芳
联系电话:88030516 填报日期:20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