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经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07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若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鹿城区经信局办公室(地址:鹿城区广场路188号;电话:55577207;电子邮箱:jmj@lucheng.gov.cn

一、概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条例》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由“一把手”直接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注重《条例》宣传培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重点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年度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向各科室分发《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学习《条例》及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操作系统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经信工作职能实际,进一步规范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经信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按规定做好季度、年度信息报表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发布信息的内容比较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

4.严格信息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交由办公室统一把关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完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未受到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部分信息更新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制度有待健全,信息公开流程逐步趋于规范却仍未形成成文的操作制度。三是从事政府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的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工作,补充完善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扩大信息来源渠道,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生动性。二是逐步规范,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继续健全信息公开领导负责制,落实专职信息人员,努力做到“运转有序、把关严格、发布及时”,确保经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