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财政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编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lucheng.gov.cn)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377166,电子邮箱:czj@lucheng.gov.cn)。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国家和鹿城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统一部署,2015年我局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为工作主线,不断健全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短信平台、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依然作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人员配备一年来没有改变。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在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2015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简报信息报送、宣传栏等各类政府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信息49条,其中我局财政信息网公开财政信息为23条、政府简报信息报送2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为0件;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政民互动答复:2015年我局在办理政民互动信件方面,形成了专人负责、各职能科室具体承办、分管领导最终审核、资料全部归档的工作机制。2015年我局转办区长热线3件,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有效地予以答复。

    三、 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有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要多样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信息公开意识,积极按照规定主动申请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人民群众查询我局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

   三是强化、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今后我们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