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鹿城区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12

 


鹿城区文广新局严格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本单位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和日常工作的处理,一名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一名负责政府公众微信信息公开,并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制度,由分管领导审阅签发后,再予以网上公开发布。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局机关制定的《公众信息发布工作管理办法》,扩大信息涉及范围,除在鹿城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外,还开通了公众微信,及时报送各类文化信息,搭建与群众高效、快捷的交流平台。

同时,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7条,其中网站公开73条,微信公开564条。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的材料,于每月的26日前上报工作统计报表。同时利用报纸、微博、微信等公共媒体,即时发布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文艺演出、公共文化服务场地免费开放等有效信息。尤其是依托公众微信平台,完善“公益影讯”、公益演出预告文化惠民活动,每日、每周公布公益影讯与合作电影信息、华盖词场、南塘街印象舞台、鞋都文化广场的演出信息,扩大文化惠民的群众参与度和项目影响力。

本单位按照各项规定,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一年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同时保证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单位明确了应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包括办公时间、地址等,目前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

由于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信息公开惠民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落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和考核,充分调动各处室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二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不断拓宽开辟信息公开渠道与平台,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四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温州市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