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条,其中:领导成员3条,公告公示3条,审计公开2条,部门文件3条,计划总结3条,部门人事1条,财政预决算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件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温州市鹿城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规定(试行)》办法,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发布及时。

(四)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告公开制度,全力推动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审计整改结果,倒逼审计整改落实,有效提升审计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审计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但严格对照《条例》要求,还存在个别栏目维护量较少、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下步改进举措:

(一)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探索运用图表图解、案例解读等形式,立体式、多方位做好审计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多了解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表述规范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和权威性。加强信息公开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